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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学院实验室安全守则
时间:2018-11-05

一、实验室安全制度

1、实验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验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规定,定期检查,及时维修。

2、实验室要做好防火、防爆、防触电、防创伤等工作,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防护用品。

3、实验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,经指导老师或实验室技术人员检查,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验。实验过程中要严肃认真,实验室内不抽烟、不穿背心、不穿拖鞋(除规定须换专门拖鞋外)、不打赤脚,要切实做好人身安全各项工作。不得将水杯、饮料、食品带入实验室。

4、实验室要采取防盗措施,加强安全保卫工作,非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仪器保管室内。

5、凡实验中有使用电烙铁的,实验结束后,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,以防火灾。

6、实验室工作人员作为实验室安全防护的当然责任者,应随时随地按照本制度进行检查,做好安全防护工作,所在系、部领导要经常督促检查。

二、机房安全管理制度

1、机房是学校重点要害部位,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安全工作,相关人员安全保卫责任落实。

2、机房必须安装防盗门窗等装置,机房应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用的灭火器具,工作人员熟知使用方法。

3、严格控制进出人员,不准任何人将陌生人带入机房。

4、门窗要定期检查,严禁登录黄色网站,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私带软盘、U盘上机。

5、严禁火种进入机房,不准在机房内吸烟。不得将水杯、饮料、食品带入机房。

6、学生使用电脑,必须服从老师的指挥,按程序操作。注意爱护公物,防止人为损坏。

7、发现电脑电源损坏,要及时报修,以防造成更大的损失。

8、禁止在计算机网络上发表违法或有害国家的议论,禁止传播黄色等不良信息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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