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阳光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
时间:2018-11-05

为了保证实验教学操作过程安全、顺利、高效,培养学生科学严谨的精神,特制订本管理制度。

一、实验教学管理

1、实验指导教师要督促、检查学生对实验内容的完成情况。指导学生进行操作、数据记录、数据分析、理论分析和实验结果的总结,使学生以严谨的态度,实事求是地按时完成实验报告。

2、严格按照实验档案记录制度。实验教师负责签填实验项目的名称,实验时间等。实验管理员应监督、控制学生参加实验课的签到,妥善保存实验档案和学生签到表。

3、实验管理员应在每个实验项目完成后两周内,依据实验项目的完成情况,协调实验场所和实验时间,安排实验指导教师对实验不合格及未参加实验的学生补做实验。

4、实验管理员要督促实验指导教师完成实验报告的批改,具体提出实验报告批改的评分要求、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,保证实验报告批改工作按时、保质保量完成。

二、实验设备、仪器的管理

1、实验管理员在每学期结束前,依据下学期的实验项目要求检查相关的设备、仪器,做出新学期设备和材料的购置计划,报经有关领导审批后落实。

2、实验管理员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,妥善地对实验设施和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,避免因潮湿、霉变、雷击及管理不善引发的现象发生,要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,落实国家财产保管责任制。

3、实验管理员应根据仪器设备类别,定期进行相应的清洁和维护工作,并在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(如大风、漏雨、雷电等)发生后立即进行相应的检查。

4、实验管理员负责对实验室、实验设备和实验库房的环境卫生工作,要经常性地进行清洁整理,保持卫生、整洁的环境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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