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我院软件采购程序,加强实验仪器设备管理,促进实验教学质量提高,特制定本办法。
1.软件申购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告。
2.申请报告应说明:(1)需要购置原因;(2)软件所需的主要功能;(3)目前校内外使用情况、同类的软件优缺点比较;(4)提出可供选择的型号、规格、技术指标或厂家的建议。
3.申请报告报送教务处和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会签后,报送分管院领导审批。
4.申请报告批准后,由采购部门依据申请使用功能及使用要求,进行招标采购或询价采购。使用单位参考采购定价提报软件采购申请,获批后由采购部依据《阳光学院招标采购操作规程》进行采购。
5.采购部门变更所购软件功能指标,应事先书面征得申请单位同意。
6.采购过程中,必须请使用单位参加主要功能测试,以检验软件的质量。
7.测试合格后,由采购部门签订合同;在合同中必须对软件的免费升级提出明确要求。
8.使用单位在试用期内进行全面考核,并组织验收。验收合格后可考虑扣留5-10%货款(一年后付清),以增强软件供应商对软件维护的责任感。
9.本办法由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。